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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场所三氯乙烯浓度国家标准

浏览次数:8859发布日期:2012-08-28

工作场所三氯乙烯浓度国家标准

1.使用三氯乙烯或以其作原料的产品的生产设备应密闭化,并要定期检修,防止意外大量泄漏。作业场所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设施。
2.三氯乙烯作业应尽量杜绝开放工本或裸手浸泡与操作。当嗅及其*的氯仿样气味,对眼睛有明显刺激感时,表明其空气浓度已超过1g/立方米,应立即戴口罩、面罩,并加强通风,及时排除泄漏源,清除泄漏液。
3.一般在1~5g/立方米空气浓度下1~2h或6~20g/立方米下数分钟即可发生急性中毒。在*浓度下(53.8g/立方米)可迅即发生昏迷甚至死亡。
4.作业场所空气中严格上是不允许有三氯乙烯的,根据相关国标规定,其限值是30毫克/立方米或5.14ppm(三氯乙烯的分子量是131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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